一、入学条件
南充市离退休干部、职工和其他年满50周岁人员,身心健康、无传染病及精神性疾病,具有完全行为能力,能自主学习。患有精神方面疾病和传染病的人员不能报名。70周岁(含)以上人员报读须直系亲属签名同意(确保身体健康和在校安全)。
二、报名流程
详见年度招生简章和相关报名通知。
三、学籍管理
(一)升班学员在学期末按报名通知在规定时间报名缴费,逾期不办理的不再保留学籍。
(二)学员报名缴费后,除退学、退费规定所列明情况外,不能擅自转班、串班、退学、转让名额。情节严重、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的,取消学员资格,开除学籍。
(三)学员报名成功后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班级上课,因故不能如期上课的应向班委请假,连续请假超过两个月,做自动退学处理(不退还学费)。
四、退学、退费规定
(一)因以下原因学员可提出退学或转班:1.学校因故不能按时开班,学员在学校通知后两周内,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回执(或缴费凭证)到班主任处办理转班、退学手续;2.因学员自身特殊原因(一般指重大疾病无法坚持学习和出省、出国超过两个月),不能到校上课,要求退学的,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。学员退学后,学校不再保留其学籍。
(二)学校实行按学期收费。因学校原因退学的,全额(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)退还学费;因学员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,学费的退还按下表规定办理(退学时间以学员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日期为准):秋季、春季学期开学后2周内申请的,退还1年学费100%。每学期开学2周后不予办理退学退费手续。
(三)除退学、退费规定第(一)(二)点所列明情况可全额退还学费外,其他情况一律不退还学费。
本人已阅读《南充市老年大学报名须知》,自愿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,积极做一名上进、健康、快乐的学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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